以下是引用山谷斋在2006-4-12 23:38:47的发言:
各位版主:
前天我在讨论区发了两枚清钱(乾隆+光绪)因内容不符被单帖屏蔽,切进行了金钱-10经验-5魅力-5的处理,收到短信我认为处理得当确实内容不符,不应该注明转让信息(可转让短信联系).
可是今天晚上又收到短信曰:--你还有意见吗?点击下面网址查看--园地交流规章(最新修订)我看了两遍,也没看出啥道道!请问俺又违犯了那条?请斑竹明示!如果真错了立即改正!如果没有违反规定请斑竹大侠们不要这样----这样不好!
这是园地征求意见的交流规定!每个会员泉友都收到!并非班竹针对您!兄弟误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