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斯是陋泉在2005-3-28 9:12:10的发言:
这种事情太多了!买方是上帝,可是卖方利益谁来保证。开始说马上汇款,后来说有事外出,周六汇款,周六没动静发条短信回音都没有,周七告诉我三个中有两个看不好,不要了,要我拆开卖只要第一个!当时可是什么都说好了的,三包、价格,我还把三个已经确定了的早就撤了下来。浪费卖方的时间、机会,买方难道不应该负责吗?可是作为网上交易的卖方,确实很无奈。希望以后泉友定之前仔细考虑,还是站在卖方的角度考虑一下,定下之后请不要出尔反尔,一个人的信用是无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