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mydy在2008-8-18 15:29:00的发言:
LZ,跟你不一样,你大概是长期在这里卖东西的商家,我不是。只偶尔一来,留电话一为信誉,显示拍是认真的;二为假若拍下有一个有效的即时联系方式。用论坛短信发给你是有考虑的,这个考虑就是不愿公开。论坛短信给你已经显示出来出价是负责的,目的已经达到,你就不应该再贴出来。所以,我恳请你删掉。论坛没有要求新人必须以跟贴的方式给出联系方式的要求,如果你有这个要求,你可以在发布商品的时候明示提出此要求,卖家可以根据你的要求选择和考虑是否因为你的这个要求放弃参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8 15:29:44编辑过]
不好意思大哥不知道您的这个要求,我说了把您电话帖出来是给大家监督的,别以为我找拖. 见谅!
小弟恭送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