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天天学习在2008-5-21 9:21:00的发言:谢谢 版主 出面 调解。本人认为:一 我们并没有经过双方跟帖确认,所以不能视为成交。二 买方也没有 短信,预定,电话和其它方式 告诉我东西他要了。我不可能在网上发 了东西就 24 小时 眼盯着 我的 帖子。当然我也有做的不到的 地方,东西 在外面 接电话 卖了。没有马上编辑帖子说明 东西已经售出。但是 也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昨天 电话里 已经和 SES 说明了情况。我 在这 为我做的不到的地方 道歉。明顯違規,錯在賣家,至少要向買家表示个歉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