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书要多看几本书,看完要能融会贯通,不要懵懵懂懂似懂非懂!
“中国历代银锭铸造及发行没有统一严格规定”………那是因为历朝各代都有自己的铸银法,成色不就是严格规定之一。
你用“法定货币”这个现代词汇来概括古代银(铤)锭这太笼统(虽然我懂你意思),应该用“流通货币”。所谓“法定货币”的价值,是来自拥有者相信这个货币将来能维持其购买力,而这个货币本身并无内在实际价值(例如纸钞)。简单解释;现代的法定货币是"虚值的",古代的流通货币是"实值的"(例如成色是价值保证、重量是计数单位)。而现代投资型的金、银条,它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流通货币”,它是具有商品属性的贵金属“投资品”。
隋唐时期银铤的雏形已逐渐完善流通货币的功能。到宋代开始普及使用。金代虽铸有承安宝货,但民间日常交易并没多大改变,上税或大额交易还是用银锭,中、小额则是碎银与承安宝货小锭和铜钱并用,所以银锭一样还是流通货币。
另外;你知道金代承安宝货为何被学界定位是中国首例官铸银质流通货币?(不用想,我告诉你)因为此前(南宋与金代)所有的“官铸银锭(铤)”都是大锭(例如南宋的出门税小金牌(约4公克)、出门税25两银铤、京销12.5两银铤,以及金代的使司50两银铤,这些都是大锭,不利民间交易使用。金代承安宝货据文献记载,分为1至10两五等小锭,但##实物仅发现1.5两锭(58.8公克),金代官铸承安宝货小锭的出现,证实记载的可信度,也证明金代民间小额交易除了有碎银,也有官锭小锭。
银铤到了在元代则被正式作为官方征税和进行大额交易的货币媒介。到了明、清时期,银锭的形状才定型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严格来说,自有银锭以来,银锭一直都是流通货币。清末引进机制造币后才逐渐有法定货币的概念(过程不赘述),直到民国正式「废两改圆」。(扯远了!)
“允许自由铸造”………宋代官锭只有官炉能铸造,民间的私炉(民间金银铺)只能是把剪碎的官锭、或被熔化成更零散的小银块,以利用于民间商业贸易和日常交易。北宋因此发明了精巧准确的「戥秤」,极大促进碎银的流通。而商铺是将交易收集来的碎银,拿至官方设立银炉或指定官银匠,再熔铸成具有錾刻或戳印铭文,以及标明铸造地点、重量、工匠姓名的银锭,以用于上缴支付各种大小税收,或民间大额交易。
总体来说,宋代小银锭的生产属于官督民营和民间自发铸造并存。民间交易的碎银多半是从官锭剪成碎银而来。你所谓"私铸银锭是合法的",那是建立在私炉只能用官锭碎银熔成私锭、或把(私锭)再回炉熔成上缴税银的前题之下,也就是说如果你自行开矿熔炼铸造银锭被发现,皇上非砍你头不可。所以别偷换概念,就像您这颗刻有「南宋刘宅五两」铭文小银锭,1楼老兄已一语道破有啥好挣扎,何必去扯官炉私炉以及不相干的现代投资保值银条问题。所以2楼说了,多读点书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