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小弟刚经历过,分享给版主参考一下
园地会员:中天收藏,实名郑元亚
于去年购买了本人一枚顺治,双方约定华夏没入盒可退,已手头紧张为由欠了本人500元未付。
时隔一个月,告知本人未入盒,本人在未收到东西前陆续共计给对方退款2000元,抵扣其欠本人500尾款,剩余500未退,后因本人要求当面交割,此人方才说出已经送去修补过,本人认为其未保持原样且退货前未告知,要求给个解释,未答复。
随后,此人找了个中间人,并欺骗中间人说货款已经结清,故而修补不需要告知本人,并前往厦门同安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本人退一赔三。于同安人民法院庭审中,本人提出此人所谓钱货已两清是欺骗朋友及法院,在转账记录面前,此人改口称因东西不要了,五百不用付了,故而钱货两清,搞笑的是在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对于钱货两清,再次改口称确实是有500尾款未付,是因为当时没钱
最后,同安人民法院,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均判决本人拿回本人物品,剩余500货款本人不需要再支付,并在判决书将郑元亚欺骗朋友写入判决书,此判决书为公开文书,版主有兴趣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网搜索郑元亚即可查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