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波波夫:
楼上泉友淡定。所以才是误区所在,商品销售平台≠直播平台。直播平台,国家新政是属于娱乐平台,财企xx号文里面写的很清楚。京东,淘宝……这些属于前者,视频号,抖音,快手……属于后者。至于所举的个例就是现状,直播带货,一定会产生虚拟礼物。至于理想中的纯橱窗,展示柜那不是直播间的重点,不然别人直接在京东,淘宝开店算了。直播带货更多的还是需要靠虚拟礼物!所以一定不要回避那个50%平台虚拟礼物抽成。然后就是3%,那个都知道是普通销售扣的商品税,那剩下的问题,扣除50%+3%,请问哪个直播带货主播能拿到1-(50%+3%)=47%?连抖音带货一姐(1y+粉丝)都做不到吧?
兄弟,多了解了解直播带货。 看你这段发言,你应该是没弄明白。 电商直播(卖货的)和娱乐直播(靠直播间刷礼物的)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赛道。电商直播以卖货为目的,直播收益是卖货所得。这部分平台会收取3%的服务费。你也可以成为你口中的税点。直播过程中有人给你刷礼物(音浪收益),这部分收益平台会收取50%,卖货直播间礼物收入占比很小,通常占总收入的千分之一都不到。但是你别忘了,音浪这部分收益是没有成本的。你能转过弯来就懂了。举个例子,假如这场直播,你卖货卖了10000(这批货成本按8000),音浪收入1000。你最后所得9700+500=12000,在减去成本8000,最好可以算出你的净收益。当然一个带货直播间还有其他成本,比如投流的费用等等。 音浪收益部分是无成本的,音浪越高,你白得的收益越高。 你的收入=0.97a+0.5b(a为直播带货收入,b为音浪收益),并不是简单的3%+50%这样子。 至于你举的例子,我怀疑是你朋友没搞懂规则,让他认识的朋友在直播时给他刷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