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泉界多数(估计有70%)认为对星月的认定是必须有3枚面/背文字/星月位置大小完全一致方可认定为版别,而且是有独立面/背文字搭配不存在泉谱上光背无星版附加星月情况,如有不论星月形状是否标准位置是否端正一律视为流铜、改刻、粘接、臆造而且可以不用看实物完全靠主观判断。我认为:这是典型个体唯心主义论不符合唯物主义事物客观存在现象。所谓3枚定版原则只是泉界大众一种约定俗成思维模式没有任何历史资料支持只是后人建立在个体经验上的主观想象,由个体集中到面最后达成约定俗成所谓共识从而形成学术上固定思维模式。我个人的观点较为明确:只有母钱上自带的才可确定为版别例如乾/嘉南半星,但是在铸钱过程中会有附加打印星月情况这种属于便于监督管理(区分炉号)需要或者是纪念性质例如嘉庆宝上星类前者属于设计类后者属于铸造阶段两者不可混淆,楼主那枚嘉广背上星属于后者铸造规整我认为是纪念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