皕观真人:且不论一个破花钱能近三万购买并要求一赔三这种近乎讹诈的诡异操作,就法律上而言,索赔的主体不应该是卖假钱者么?公博无非连带责任而已。
就好比你在商场买到了假商品,你不去起诉商场,反倒把监管部门给告了。
现在的情况就是评级公司为了拓展业务良莠不齐,各种人情分缺陷币纷纷入盒。
就在大家还在为评级是否合理大费口舌的时候,早就有聪明的家伙在钻漏洞比关系开...
公播是监管部门?你给他十个胆看他敢不敢说自己是监管部门。我看倒是商场自己买假货然后自己套上保真的盒子说假一罚十然后交给售卖人员贩卖,消费者告商场没毛病吧。难道去告市监局?法院会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