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475克,即十二两半的重量。
约合25.26元一克出售。
左右上方有“真花银戳记”,中部为银铺压印,下方仿佛还有铭文,未清理。
南宋银铤分为:真花银、细渗银、花锭银、锭银黄、真光银、渗银、十分银等8个等次,其中“真花银”指的是银铤成色最优的一种。这枚银铤大概率为出门税,即城门、关卡、哨所等向运销商品货物商人或出入境者收取的商品货物税。据《宋史·食货志下八》商税条记:“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都监、监押同堂、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北宋初年一两白银兑换一贯钱,到宋徽宗时一两白银已可以兑两贯钱。因此到了南宋,收税时只收银子,而各地的税收也在南宋逐步转变为折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