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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旬老者邮寄古钱被判刑[同情]视频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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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楼 发表于2009-07-07 10:35:27

    回 138楼(zs55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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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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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楼 发表于2009-07-07 12: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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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楼 发表于2009-10-18 16:09:12

    zt 法之恶

    作者:才差二斗
    http://blog.stnn.cc/StBlogPageMain/Efp_BlogLogKan....1002433201

    《今日说法》里讲了这样一条关于古钱币的故事。

    河南郑州某邮局在进行例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一个寄往美国的砖头大小的普通邮件里夹带着不明金属物,后经开包检验,是一批中国古钱币,然后请来文物部门的专家鉴定,其中有三十二把战国燕“明刀”,一批“乾元重宝”等。燕“明刀”被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乾元重宝”被鉴定为“普通文物”。于是,一个追查当事人的“案件”悄然展开,通过走访,终于将一个又来邮寄同类物件的六十五岁的老者当场擒获。

    原来,这是一个来自湖北武汉的老者,儿子在美国留学定居,十分喜爱中国古钱币,然后让其父亲到处收购,再通过邮局寄到美国去。为了躲避司法问题,老头还专门从武汉来到到郑州,又用了化名,可还是被迅速查获。

    根据《文物法》,老头的行为属于一种“文物走私”的罪行,按照规定,走私三级以上国家文物三件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而这个老者,它的这三十二把“明刀”,居然被算成是三十二件“国家三级文物”,想想事态的严重性。《说法》里请来的“司法专家”还特别解释,按照《文物法》规定,所有这类的属于“国家文物”的东西,无论在国家博物馆里还是私人藏家手里,一律不得成为“商品”进行交易或者流通。

    做为一名古钱币爱好者,我听来只觉荒唐。为什么这么说呢?燕“明刀”虽然属于战国时期的货币,却是早期同类刀币中市场价格最低的一种,因为存世量非常丰富,几乎可以说随处可见,任何一名略有资历的钱币爱好者都可以轻易拥有,否则这位六十多岁的老头不可能一次就来邮寄三十二枚是吧?就凭一个所谓的河南文物研究所的“专家”信口雌黄了一句,它就身价倍增成“国家三级文物”了?这老头的命运从某程度上讲,就被这个戴着眼镜的文质彬彬的“学者”给决定了。另外,这种“刀”现在的市场价格只在一枚二百元左右,满打满算,这批“刀”的价格也只在五六千元左右,大唐盛世的“乾元重宝”更不用说了,合着值个一千美元,就这种“走私物品”、就这点“走私价值”,在《文物法》中就能值一个死刑?中国的死刑得来的是不是太过离谱和“廉价”了?如果不是“法”出了问题,就一定是“人”出了毛病!

    如今的“文物交易”随处可见、比比皆是,就跟中国的洗头房和洗脚屋一样普及,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可以说,“中国文物爱好者”的数量比“中国小姐”还要多,甚至超过了全体“中共党员”的数字,加上各级“电视台”、“大讲堂”推波助澜,你们是不是在害我等“全民皆藏”的中国无知小民?一方面你们四处推动这项拉动国民内需的“产业”,一方面悄悄高举着《文物法》,随时准备像“扫黄打非”一样切割我们的头颅,你这不是蓄意加害又是什么?挖坑等专门等着小鬼们往下跳?我们谁有本事知道,我们所交易的东西里,哪一个算是文物?那一枚又是“国家三级”?如果都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按照河南郑州有关部门的“执法标准”、按照国家法律专家的“司法解释”,我看至少一大半民间收藏者都是“人民公敌”,电视里出镜的这些个人物,无论是“藏家”还是“鉴家”,个个都逃脱不了一个“法”字,人人都够得上“绳之以法”的标准,越是玩的大的,越有可能够着“枪毙”的荣誉了,马未都本人就可以毙他好几回的,别说他倒买倒卖“文物”本身的定级定价,一个“偷税漏税”罪也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至少都得把牢底坐穿、坐透!

    当然,我从来都不认为马未都出了什么问题。如果不是我们这些“爱好者”错了,那肯定就是“法律”本身落伍了。可是,如果一部法律制定出来了,从制定出来的第一天就已经成为一部跟本不可能得到执行的法律,这样的结果还不如没有法律,它极大的损害和降低了法律的严肃性。我个人以为,中国的《文物法》真的需要正视起方兴未艾的“民间收藏”这一块了,“藏富于民”是一个社会由专制走向自由的必经之路,大可不必引以为怪,所以一定要与时俱进着修改、跟进。像这种文物的定性、法律的定性,一定要有一个可以操作的规范和标准,无论如何,“文物交易”本身应该绝对没有什么错误的,至于说哪些可以上市、哪些不可以上市,如何去引导、规范这种交易,应该可以另想些主意办法的。除了正规的“拍卖会”,至少我见到的所有民间交易过程中,文物被当成萝卜、白菜着给轻易随便掉了,“中国藏家”与“中国卖家”跟“中国小姐”与“中国先生”一样,一切“交易”都在“夜幕下”进行。因为不重视,因为不正视,所以白白滋长了一些腐败、流失了一笔税收,像在兰州隍庙,国家也仅仅是简单地从摆地摊者手里收取了几块钱的摊位税。

    看了这期节目,我也是惊出一身的冷汗,中国就像是一口古井,你不知道自己是将要陷进去了,还是已经在井中了。

    离线 htyq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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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楼 发表于2009-10-18 17:01:21

    回 12楼(aiwa12) 的帖子

    那会不会牵连?

    2011-08-07转正

    离线 小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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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楼 发表于2009-10-19 23:27:31

    请问西汉五珠也属于文物吗

    离线 古钱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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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楼 发表于2009-11-09 22:33:22

    [s:10]

    离线 無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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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楼 发表于2009-11-12 12:24:27

    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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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楼 发表于2009-11-12 12:33:05

    我晕!!才知道我手里原来都是国宝啊 [s: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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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8楼 发表于2009-11-12 13:05:07

    靠!

    2022-09-26 转正
    离线 xw8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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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9楼 发表于2009-11-12 13:12:00

    河蟹压倒一切


    [s:7]  [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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