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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旬老者邮寄古钱被判刑[同情]视频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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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2009-10-18 16:09:12

    zt 法之恶

    作者:才差二斗
    http://blog.stnn.cc/StBlogPageMain/Efp_BlogLogKan....1002433201

    《今日说法》里讲了这样一条关于古钱币的故事。

    河南郑州某邮局在进行例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一个寄往美国的砖头大小的普通邮件里夹带着不明金属物,后经开包检验,是一批中国古钱币,然后请来文物部门的专家鉴定,其中有三十二把战国燕“明刀”,一批“乾元重宝”等。燕“明刀”被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乾元重宝”被鉴定为“普通文物”。于是,一个追查当事人的“案件”悄然展开,通过走访,终于将一个又来邮寄同类物件的六十五岁的老者当场擒获。

    原来,这是一个来自湖北武汉的老者,儿子在美国留学定居,十分喜爱中国古钱币,然后让其父亲到处收购,再通过邮局寄到美国去。为了躲避司法问题,老头还专门从武汉来到到郑州,又用了化名,可还是被迅速查获。

    根据《文物法》,老头的行为属于一种“文物走私”的罪行,按照规定,走私三级以上国家文物三件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而这个老者,它的这三十二把“明刀”,居然被算成是三十二件“国家三级文物”,想想事态的严重性。《说法》里请来的“司法专家”还特别解释,按照《文物法》规定,所有这类的属于“国家文物”的东西,无论在国家博物馆里还是私人藏家手里,一律不得成为“商品”进行交易或者流通。

    做为一名古钱币爱好者,我听来只觉荒唐。为什么这么说呢?燕“明刀”虽然属于战国时期的货币,却是早期同类刀币中市场价格最低的一种,因为存世量非常丰富,几乎可以说随处可见,任何一名略有资历的钱币爱好者都可以轻易拥有,否则这位六十多岁的老头不可能一次就来邮寄三十二枚是吧?就凭一个所谓的河南文物研究所的“专家”信口雌黄了一句,它就身价倍增成“国家三级文物”了?这老头的命运从某程度上讲,就被这个戴着眼镜的文质彬彬的“学者”给决定了。另外,这种“刀”现在的市场价格只在一枚二百元左右,满打满算,这批“刀”的价格也只在五六千元左右,大唐盛世的“乾元重宝”更不用说了,合着值个一千美元,就这种“走私物品”、就这点“走私价值”,在《文物法》中就能值一个死刑?中国的死刑得来的是不是太过离谱和“廉价”了?如果不是“法”出了问题,就一定是“人”出了毛病!

    如今的“文物交易”随处可见、比比皆是,就跟中国的洗头房和洗脚屋一样普及,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可以说,“中国文物爱好者”的数量比“中国小姐”还要多,甚至超过了全体“中共党员”的数字,加上各级“电视台”、“大讲堂”推波助澜,你们是不是在害我等“全民皆藏”的中国无知小民?一方面你们四处推动这项拉动国民内需的“产业”,一方面悄悄高举着《文物法》,随时准备像“扫黄打非”一样切割我们的头颅,你这不是蓄意加害又是什么?挖坑等专门等着小鬼们往下跳?我们谁有本事知道,我们所交易的东西里,哪一个算是文物?那一枚又是“国家三级”?如果都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按照河南郑州有关部门的“执法标准”、按照国家法律专家的“司法解释”,我看至少一大半民间收藏者都是“人民公敌”,电视里出镜的这些个人物,无论是“藏家”还是“鉴家”,个个都逃脱不了一个“法”字,人人都够得上“绳之以法”的标准,越是玩的大的,越有可能够着“枪毙”的荣誉了,马未都本人就可以毙他好几回的,别说他倒买倒卖“文物”本身的定级定价,一个“偷税漏税”罪也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至少都得把牢底坐穿、坐透!

    当然,我从来都不认为马未都出了什么问题。如果不是我们这些“爱好者”错了,那肯定就是“法律”本身落伍了。可是,如果一部法律制定出来了,从制定出来的第一天就已经成为一部跟本不可能得到执行的法律,这样的结果还不如没有法律,它极大的损害和降低了法律的严肃性。我个人以为,中国的《文物法》真的需要正视起方兴未艾的“民间收藏”这一块了,“藏富于民”是一个社会由专制走向自由的必经之路,大可不必引以为怪,所以一定要与时俱进着修改、跟进。像这种文物的定性、法律的定性,一定要有一个可以操作的规范和标准,无论如何,“文物交易”本身应该绝对没有什么错误的,至于说哪些可以上市、哪些不可以上市,如何去引导、规范这种交易,应该可以另想些主意办法的。除了正规的“拍卖会”,至少我见到的所有民间交易过程中,文物被当成萝卜、白菜着给轻易随便掉了,“中国藏家”与“中国卖家”跟“中国小姐”与“中国先生”一样,一切“交易”都在“夜幕下”进行。因为不重视,因为不正视,所以白白滋长了一些腐败、流失了一笔税收,像在兰州隍庙,国家也仅仅是简单地从摆地摊者手里收取了几块钱的摊位税。

    看了这期节目,我也是惊出一身的冷汗,中国就像是一口古井,你不知道自己是将要陷进去了,还是已经在井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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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表于2011-05-24 04:13:46
    引用第125楼方黔于2009-06-26 00:04发表的  :
    不冤枉!



    你有良心吗?此案明明是郑州海关和郑州检察机关为政绩而迫害70岁的武汉老人,你这么五毛干嘛?看看正义的陕西泉友提供的铁证,忏悔吧!51_3273_d36a9083426780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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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发表于2011-05-24 04:22:45
    引用第160楼陇上泉于2009-11-17 09:15发表的  :
    有法可依 [s:11]


    郑州中院2010年1月就委托陕西方面作了司法鉴定,说明一年前就该无罪释放蒋老先生!可为什么郑州中院胆敢知法犯法,长期隐瞒证据(鉴定结论)达一年零四个月,且不结案?这依的是那家的法?这是无法无天,为“制造”政绩而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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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发表于2011-05-24 04:44:29
    引用第33楼新星玉器古玩于2009-06-12 09:30发表的  :
    [s:14] 法盲啊!自找苦吃!泉友们我们有学精一步!


    你现在该清楚谁是法盲了吧?CCAV,郑州海关,还有郑州检察机关才是法盲,要不就是故意陷害。这帮老爷不采信司法鉴定结论,而凭一个无钱币类鉴定资格的夏专家的伪证就抓人,无耻之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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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发表于2011-05-24 04:49:17

    假钱被鉴定为三级文物,一河南泉友白坐半年牢。(zt)

    听河南的泉友报料,有一老兄去年给老外寄了几枚假钱,结果以走私罪被郑州海关强行请去吃了半年的免费馒头,前不久才保释出狱,案子也未了结。据说他的那几枚假钱被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夏志峰等“专家”鉴定为三级文物。可笑啊,连本省的土产都不认识,怎么有资格去作人命关天的文物鉴定?许多泉友可能都听说过夏志峰吧,就是他把燕明刀和水坑乾元鉴定为三级,导致一位年近古稀的武汉老人在郑州被严重超期羁押了两年多,至今未作判决也不让保释。真不知道为什么郑州海关专找这些不具备货币类文物鉴定资格的人做鉴定?而这些缺乏古钱币方面专门知识的无证“专家”的错误一次比一次离谱。几枚假钱居然被鉴定为三级文物,让一位风华正茂的泉友白白地蹲了半年的大狱,雪冤之日还遥不可及。照这样下去,以后还会有其他泉友倒霉的。不过,卖假钱的朋友可以去找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夏志峰,他就敢鉴定你的假钱至少是三级文物。以后玩古钱就要以三级文物起步了。51_3273_9f1b1b1de76436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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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发表于2011-05-24 10:21:00
    引用第165楼古泉斋斋主于2011-05-24 09:16发表的  :
    不管什么样的古钱币,其价值如何,都是研究中国历史的珍贵文物


    你这是站在珠穆朗玛峰之巅,俯视全世界,说的五毛废话。站着说话不腰疼,尽扣大帽子。

    钱币市场和古泉园地有许多研究中国历史的珍贵文物,几十元一斤而已,你保护了多少斤研究中国历史的珍贵文物?保护少了,以你的逻辑,你就是中国历史罪人!!!

    按你的逻辑,你家里不管什么样的生活垃圾,其价值如何,以后都是研究中国历史的珍贵文物,请你好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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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发表于2011-05-24 23:13:05

    武汉的泉友告诉我,应该快了,就等河南的司法鉴定结果了。这是中央有文件河南省高院督办的,郑州检查院再不认账也不行了。作为人民检查机关,不信司法鉴定结论(陕西),而信无证的瞎专家的“伪证”,是不懂法律呢还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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