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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须知(请进入本区的泉友尽先阅读,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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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2010-04-11 20:17:08
    引用第6楼额尔德尼于2010-04-11 16:19发表的 :


    版主您好!我刚才带着疑问搜了一下您和前版主隆泉的出售帖子,发现您们在面对泉友们的提问时,都是通过跟贴回复而不是通过短信回复的,所以我依然认为这个规定是有问题的。

    http://www.chcoin.com/bbs/read.php?tid=2497595
    ....... back.gif


    这位泉友您好!先感谢您对本区的关注,本咸丰区管理定离不开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本区规定第五条,不得自顶帖二次,违者则锁定,这里包括变相顶帖,如回答泉友提问等,也就是说有二次这样的变相顶帖,则锁定,当然,这样的变相顶帖,可以顶,但只能一次,所以,我们尽量提倡大家回答泉友的提问用园地短信,这样的解释您是否能明白?
    至于您帖所连接的二帖的情况,看了,回答您如下:
    1帖:原隆泉老版主的帖子,通帖他只自顶帖一次,也就是回答泉友的那一帖,因而,他并没有违反本区的交流规定。
    2帖:现版主TXF的帖子,那是在其它交易区,他那帖子的情况并没违反那所在区的规定,也与本区无关,因而,也就不存在与本区交流规定相矛盾的地方了。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同时,也更希望大家或为卖家或为买家,设身处置地想一想,多多理解,让我们喜欢咸丰币的广大泉友们共同努力,来极尽能力地去打造一个讲文明、创和谐,有秩序、卖买俩旺、令人舒心的园地咸丰交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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