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食货志》原文
太祖初铸钱,文曰“宋通元宝”
凡诸州轻小恶钱及铁蜡钱悉禁之,······其私铸者皆弃市。(《宋会要》食货六七之一系此诏于乾德五年十二月二日丙辰,右据《长编》卷三,建隆三年正月十七日丙子,初禁铁钱)
铜钱阑出江南、塞外及南蕃诸国,差定其法,至二贯者徒一年,五贯以上弃市,募告者赏之。
江南钱不得至江北。
开宝中,诏雅州百丈县置监冶铸,禁铜钱入两川。
太平兴国四年,始开其禁,而铁钱不出境。
禁铜钱入两川······既而又从西川转运使刘度之请,官以铁钱四百易铜钱一百,后竟罢之。
凡山川之出铜者。悉禁民采,并以给官铸焉。太平兴国二年,樊若水(冰)言:“······于昇、鄂、饶等州产铜之地,······除铜钱渡江之禁。”从之。
自唐天祐中,兵乱窘乏,以八十五钱为百,后唐天成中,减五钱,汉乾祐初,复减三钱,宋初······至是太平兴国二年,诏所在用七十七钱为百。
西北边内属戎人······至五贯以上送阙下。
旧饶州永平监岁铸钱六万贯,······惟永平用唐开元钱料最珊,即诣阙面陈。八年,诏增市铅、锡、炭价,于是得铜八十一万斤,······岁铸钱三十万贯。······领三州铜山。
是时,以福建铜钱数少。令建州铸大铁钱并行,寻罢铸。
雍熙初,令江南诸州官库所贮杂钱,每贯及四斤半者送阙下,不及者销毁。民间恶钱尚多,复申乾德之禁,稍峻其法。
先是,淳化二年······见所用铁钱至轻,······众皆以为不便。······遂罢铸。
旧犯铜禁,七斤以上处死,奏裁多蒙减断,然待报常淹缓。{咸平}四年,诏满五十斤以上取裁,余从第减。
景德四年,诏曰:“······自今五月一日至八月一日止收半功,本司每岁量支率分钱以备医药。”
天禧三年,诏犯铜、输石,悉免极刑。
时铜钱有四监······景德中,增至一百八十三万贯。······大钱贯十二斤十两,······岁铸总二十一万贯。
时铜钱有四监:饶州曰永平,池州曰永丰,江州曰广宁,建州曰丰国。
嘉、邛二州所铸钱,贯二十五斤八两,铜钱一当小铁钱十兼用。
后以铁重,多盗熔为器,每二十五斤鬻之直二千。大中祥符七年,知益州凌侧言:“钱轻则易赍,铁少则熔者鲜利。”于是诏减景德之制,其见使旧钱仍用如故。
诸路钱岁输京师,四方由此钱重而货轻。景祐初,诏三司以江东、福建、广南岁输缗钱合三十余万易为金帛,钱流民间。
许申为三司度支判官,建议以药化铁杂铜铸,······自度言无效,乃求为江东转运使,欲用其法于江州。······而宰相主之,卒无成功。
淳化改铸,又亲书“淳化元宝”,作真、行、草三体。后改元更铸,皆曰“元宝”,而冠以年号。
至是改元宝元,文当曰“宝元元宝”,仁宗特命以“皇宋通宝”为文。
庆历初,阑出铜钱,视旧法第加其罪,钱千,为首者抵死。
五年,泉州青阳铁冶大发,转运使高易简不俟诏,置铁钱务于泉,欲移铜钱于内地;梓州路转运使崔辅、判官张固亦请即广安军鱼子铁山采矿炭,······朝廷以易简、辅、固为擅铸钱,皆坐贬。
军兴,······既而陕西都转运使张奎、知永兴军范雍请铸大铜钱与小钱兼行,大钱一当小钱十;······而契丹亦铸铁钱,易并边铜钱。······与学士张方平等上陕西钱议,曰:“······请以江南、仪商等州大铜钱一当小钱三,小铁钱三当铜钱一,河东小铁钱如陕西,亦以三当一,且罢官所置炉。”······久之始定。
军兴,陕西移用不足,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议,采洛南县红崖山、虢州青水冶青铜,置阜民、朱阳二监铸钱。
及奎徙河东,又铸大铁钱于晋、泽二州,······未几,三司奏罢河东铸大铁钱。
而江、池、饶、仪虢又铸小{钱}{铁}钱,悉辇致关中。
诏商州罢铸青黄铜钱
又令陕西大铜钱、大铁钱皆以一当二,盗铸乃止。
方大钱之行,有刘羲叟者语人曰:“于是周景王所铸无异,上其感心腹之疾乎?”已而果然,语在本传。
时兴元府西县增置济远监
而韶州天兴铜大发,岁采二十五万斤,诏即其州置永通监。
而嘉、邛以率买铁炭为扰,自嘉祐四年停铸十年,以休民力。
熙宁初,同、华二州积小铁钱凡四十万缗,诏赐河东,以铁偿之
四年,陕西转运副史皮公弼奏:“自行当二钱,铜费相当,盗铸衰息。请以旧铜铅尽铸。”诏听之。自是折二钱遂行于天下。
京西转运使吴几复建议:郢、唐、均、房、金五州多林木,而铜铅积于淮南,若由襄、郢转致郢、唐等州,置监铸钱,可以纾钱重之弊。神宗是之,而王安石沮之,其议遂寝。
后乃诏京西、淮南、两浙、江西、荆湖五路各置铸钱监,江西、湖南十五万缗,余路十万缗为额。
仍申熟钱斤重之限。
又以兴国军、睦、衡、舒、鄂、惠州既置监六,通旧十六监,水陆回远,增提点之官。
时诸路大率务于增额:(诏){韶}、惠州永通、阜民监旧额八十万,至七年,增三十万,及折二凡五十万。
后卫州黎阳监岁增折二凡五万缗
西京阜财监岁增市易本钱凡十万缗
兴州济众监岁增七万二千余缗。
陕西三铜钱监各岁增五万缗。
而睦州则置神泉。
徐州则置宝丰
梧州以铅锡易得,万州以多铁矿,皆置监。
又诏秦凤等路即凤翔府斜谷置监。
已而所铸钱青铜夹锡,脆恶易毁,罢之。
然私钱往往杂用,不能禁,至是法弊,乃诏禁私钱,在官恶钱不堪用者,别为模以铸。商、虢、洛南增三监,耀、鄜权置两监,通永兴、华、河中、陕旧监为九,······鄜州等五监候罢改铸,并其工作归永兴等四监,专铸大钱。
所铸大铁钱约补及所废伪钱,及可以待交子所用而止。
八年,诏河东铸钱七十万缗外,增铸小钱三十万缗。
于是知太原韩绛请仿陕西令本重模精,以息私铸之弊。
初,薛向铸铁钱于陕西,后许彦先铸于广南。既而民不便用,神宗欲遂罢之,王安石固争,乃诏京师畿内并罢,其行于四方盖如故。
元丰以后,西师大举,边用匮阙,徐州置宝丰下监,岁铸折二钱二十万缗,转移陕府。
于是,同、渭、泰、陇等州钱监,废置移徙不一。
而又自弛钱禁,民之销毁与夫阑出境外者为多。张方平尝极谏曰:“······夫铸钱禁铜之法旧矣,令敕具载,而自熙宁七年颁行新敕,删去旧条,削除钱禁,······又自废罢铜禁,······是犹畎浍之益,而供尾闾之泄也。”
元丰八年,哲宗嗣位,复申钱币阑出之禁,如《嘉祐编敕》。
罢徐州宝丰鼓铸。
诏户部条诸监之可减者。
凡增置铸钱监十四皆罢之。
陕西行铁钱,至陕府以东即铜钱地,民以铁钱换易,有轻重不等之患。元祐六年,乃议限东行,有税物者以十分率之,止许易二分,人毋得过五千。
先是,太祖时取唐飞钱故事······开宝三年,置便钱务······仍敕诸州凡商人赍券至,当日给付,违者科罚。
至道末,商人入便钱一百七十余万贯,天禧末,增一百一十三万贯。
供备库使郑价使契丹还,言其给舆箱者钱,皆中国所铸,乃增严三路阑出之法。
熙、丰间铜、铁钱尝并行,······元符二年,下陕西诸路安抚司博究利害。
于是诏陕西悉禁铜钱,在民间者令尽送官,而官铜悉取就京西置监。
而豪贾蓄家多不便。
乃诏铜、铁钱听民间通行。
二年,居厚乃请检用前后上供铸钱条约,视其登耗之数,别定劝沮之法。
有许天启者,京之党也,时为陕西转运副使,迎合京意,请铸当十钱。五月,始令陕西及江、池、饶、建州,以岁所铸小平钱增料改铸当五大铜钱,以“圣宋通宝”为文,继而并令舒、睦、衡、鄂钱监,用陕西式铸折十钱,限今岁铸三十万缗,铁钱二百万缗。募私铸人丁为官匠,······第铸于陕西铁钱地而已。
五月,始令陕西及江、池、饶、建州,以岁所铸小平钱增料改铸当五大铜钱,以“圣宋通宝”为文
既而并令舒、睦、衡、鄂钱监,用陕西式铸折十钱。
自熙宁以来,折二钱虽行民间,法不许运致京师,故诸州所积甚多。至是,发运司因请以官帑所有折二钱改铸折十钱。
三年,遂罢铸小平钱及折五钱。
置监于京城所,复徐州宝丰、卫州黎阳监,并改铸折二钱为折十,旧折二钱期一岁勿用。
崇宁监以所铸御书当十钱来上,缗用铜九斤七两有奇,铅半之,锡居三之一。诏颁其式于诸路,令赤仄乌背,书画分明。
乃令提刑司岁较巡捕官一路所获多寡。
继令福建、广南毋行用,第铸以上供及给他路。
乃命荆湖南北、江南东西、两浙并以折十钱为折五,旧折二钱仍旧,虑冒法入东北也,令以江为界。
淮南重宝钱亦作当五用焉。
五年,两浙盗铸尤盛,小平钱益少,市易濡滞。遂命以折五、折十上供,小平钱留本路。
江、池、饶、建、韶州钱监,岁课以八分铸小平钱,二分铸当十钱。
俄诏广南、江南、福建、两浙、荆湖、淮南用折二钱改铸折十钱皆罢。
继复罢铸当十二分之令,尽铸小平钱。
荆湖、江南、两浙、淮南重宝钱作当三,在京、京畿、京东西、河东、河北、陕西、熙河作当五。通宝钱所铸未多,在官者悉封桩,在民间者以小平钱纳换。
御史沈畸奏曰:“······或以一当千,······其势不可遏”
未几,诏当十钱止行于京师、陕西、河东、河北,俄并畿内用之,余路悉禁,期一季送官,偿以小钱,换纳到者输于元丰、崇宁库,而私铸亦限一季自致,计铜直增二分,偿以小钱,隐藏者论如法。
寻诏郑州、西京亦听用折十钱。
东南诸监增铸小平钱,以待偿钱
又以私钱猥多,不能悉禁,······而私铸小平钱辄行用。
二月,首铸御书当十钱,以京畿钱监所得私钱改铸。
会有告苏州章綖盗铸数千万缗,遂兴大狱。初遣李孝寿,又遣沈畸、萧服,末以命知苏州孙杰、发运副使吴择仁。
綖坐刺流海岛,连坐者十余人,时皆冤之。
是岁,京畿既置钱监,乃专铸当十大钱,而小平钱则铸于诸路。
明年,令江、池、饶、建州钱监,自来岁以铸当十五分铸小平钱。
三年,申当十钱行使之令,益以京东、京西,而河北并边州县镇寨,四榷场及登、莱、密州缘海县镇等皆禁。时蔡京复罢政矣。
四年,诏:“鼓铸当十钱多,虑法随以弊,其止铸旧额小平钱。”
张商英为相,奏言:“当十钱为害久矣。旧小平钱有出门之禁,故四方客旅之货,交易得钱,必太半入中末盐钞,收买告牒,而余钱又流布在市井,此上下内外交相养。自当十钱行,以一夫而负八十千,小车载四百千,钱既为轻赍之物,则告牒为滞货,盐钞非得虚抬之息则不行。臣今欲借内库并密院诸司封桩䌷绢、金银并盐钞,下令折十钱限民半年所在送官,十千给银绢各一匹两,限竟毋更用。俟钱入官,择其恶者铸小平钱,存其好者折三行用。如此则钱法、钞法不相低昂,可以复旧。”
政和元年诏:“······其官私见在当十钱,可并作当三,以为定制。······悉心开谕。”
初,蔡京主行夹锡钱,诏铸于陕西,亦命转运副使许天启推行。
既而河东转运使洪中寽请通行于天下,京欲用其言,会罢政。
大观元年,京复相,遂降钱式及锡母于铸钱之路。
衡州熙宁
二年,江南东西、福建、两浙许铸使铁钱。
三年,京复罢政,诏以两浙铸夹锡钱扰民,凡东南所铸皆罢。
明年,并河北、河东、京东等路罢之,所在监、院皆废。
政和元年,钱轻物重,细民艰食,诏:“······河东官私折二、夹锡钱同之。”
童贯宣抚陕西,以诏亟平物价,帅臣徐处仁切责其非,坐贬。
知阌乡县论九龄俄坐以铜钱一估夹锡钱七八,并知州王寀、转运副使张深俱被劾。
二年,蔡京复得政,条奏广、惠、康、贺、衡、鄂、舒州昨铸夹锡钱精善,请复铸如故,广西、湖北、淮东如之。
陕西用“政和通宝”旧大铁钱,与夹锡钱杂。虑流转诸路,四年,诏毋更行用,致令诸监改铸夹锡钱,在民间者赴官换纳。
郑居中、刘正夫为相,以为不便,令淮南夹锡钱期三日官私俱禁不用,······寻诏河东、陕西外,余路并罢。
夹锡行,小民往往以药点染,与铜钱相乱,河北漕臣张翚等尝坐贬焉。
先是,江、池、饶州、建宁府四监,岁铸钱百三十四万缗,充上供;衡、舒、严、鄂、韶、梧州六监,岁铸钱百五十六万缗,充逐路支用。
绍兴初,并广宁监于虔州,并永丰监于饶州,岁铸才及八万缗,以铜、铁、铅、锡之入······权罢建州鼓铸,寻复旧,泉司供给铜、锡六十五万余斤。
六年,敛民间铜器,诏民私铸铜器者徒二年。
赣、饶二监新额钱四十万缗,······十三年,韩球为使,复铸新钱,兴废坑冶,······至熔钱为铜。
浸铜之法:······饶州兴利场、信州铅山场各有岁额,所谓胆铜也。
然所铸亦才及十万缗,二十四年,罢铸钱司归之漕司。
二十七年,出版(漕){曹}钱八万缗为铸本,岁权以十五万缗为额,复饶、赣、韶铸钱监,以漕臣往来措置,通判主之。
殿中侍御史王珪言泉司不可废,复以户部侍郎荣薿提领,许置官属二员。
二十八年,出御府铜器千五百事付泉司,大索民间铜器,得铜二百余万斤,寺观钟、磐、铙、钹既籍定投税外,不得添铸。
二十九年,令命官之家留见钱二万贯,······越数寄隐,许人告。
以李植提点铸钱公事。
植言:“······岁收铜二十四万斤,铅二十万斤,锡五(百){万}斤,······”下工部,权以五十万缗为额。
今泉司岁额增至十五万缗:小平钱一万八千缗,折二钱六万六千缗。岁费铸本及起纲糜费曰二十六万缗,司属之费又曰二万缗,东南十一路一百一十八州之所供,有坑冶课利钱、木炭钱、锡本钱,······岁额:金一百二十八两,······比岁所榷十无二三。每当二钱千,重四斤五两,小平钱千,重四斤十三两,视旧制,铜少铅多,钱愈锲薄矣。
乾道六年,并铸钱司归发运司。
寻复置
八年,饶州、赣州复各置提点官。
以新铸钱淆杂,提点铸钱及永平监官、左藏西库监官、户部工部长贰官责降有差。
淳熙二年,并赣司归饶州。
庆元三年,复禁铜器,期两月鬻于官,每两三十。湖州旧鬻监,至是
官自铸之。复神泉监,以所括铜器铸当三大钱,隶工部。二年······旧额:内帑岁收新钱一百五万,江、池、饶、建四监。······是内帑年才得十一万六千余缗,······左藏咸无焉。
二年,禁销钱为铜器者,以违制论,炉户决配海外。
嘉定元年,三省言:“······绍兴末,臣僚言:泉、广二舶司及西、南二泉司遣舟回易,悉载金钱。······南北贸易缗钱之入敌境者,不知其几,于是沿边皆用铁钱矣。”淮南旧铸铜钱,乾道初诏两淮、京西悉用铁钱,荆门隶湖北,以地接襄、岘,亦用铁钱。
乾道初,诏两淮、京西悉用铁钱。
六年,······诏司农丞许子中往淮西措置。于是子中以舒、蕲、黄皆产铁,请各置监,且铸折二钱。以发运司通领四监。江之广宁监、兴国之大冶监、临江之丰余监、抚之裕国监。子中所领三监,岁各认三十万贯,其大小铁钱,令两淮通行。
七年,舒、蕲守臣皆以铸钱增羡迁官,然淮民为之大扰。
八年,以江州、兴国军铁冶额亏,守贰及大冶知县各降一官。
淳熙五年,诏舒州岁增铸十万贯,以三十万贯为额,蕲州增铸五万贯,以十五万贯为额,如更增铸,优与推赏。
八年,以舒州水远,薪炭不便,减额五万贯。明年,又减十万贯,与蕲州并以十五万贯为额。
十二年,诏舒、蕲铸铁钱并增五万贯,以“淳熙通宝”为文。
嘉泰三年,罢舒、蕲鼓铸。
嘉定五年,臣僚言江北以铜钱一折铁钱四,禁之。时铜钱在江北者,自乾道以来,悉以铁钱易之,或以会子一贯易铜钱一贯。其铜钱输送行在及建康、镇江府。凡沿江私渡及边径严禁漏泄,及于边界三里内立堠,如出界法。
前宋时,川、陕皆行铁钱,益、利、夔皆即山冶铸。绍兴九年,诏陕西诸路复行铁钱。
十五年,置利州绍兴监,{岁}铸钱十万缗以救钱引。
二十二年,复嘉之丰远、邛之惠民二监,铸小平钱。
二十三年,诏利州并铸折二钱,后又铸折三钱。
嘉定元年,即利州铸当五大钱。三年,制司欲尽收旧引,又于绍兴、惠民二监岁铸三十万贯,其料并同当三钱。
端平元年,以胆铜所铸之钱不耐久,旧钱之精致者泄于海舶,申严下海之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