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8楼wellday于2011-03-09 19:55发表的 :
很多都是古玩行的老传统,不要拿现代商业的条条框框去套
另外,关于价格区间的意见很搞笑,这是古玩啊,只有买方与卖方的协议价,标价实在是为了成交方便,投机暴利那是人家的自由,管那么多干什么?
园地做好以下几件事就很好了,一是认真把关会员制度,杜绝至少减少诈骗;二是严惩出售伪品次品并拒绝退货的;三是搞好网络平台建设,让我们能够舒心愉快的交流。
就以上观点再浅谈一下个人观点:
根据古玩行的老规矩,古玩这东西似乎不讲究“三包 ”(包退、包换、包赔),也不打假。古玩规矩就是双方讨价还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是真是假,全凭买方“眼力”判断。正所谓“名利场恶善不分考世人,古玩城真假难辨考买家。”说到底,这就是古玩市场的一个诚信问题.
收藏兴旺,造假更旺,这就是------文物市场。几百年来,赝品是古玩行业的一大特色.对关系比较好的客户,如果对方实在不喜欢已经买走的东西,也可以按一定比例退货。但按规矩,货款一般退还八、九成左右,“剩下的钱算是交学费的”,原因很简单:“不流点血,怎么能长记性”。可能收藏的乐趣也在这“真假难辩”之中,要想规避风险,就要求收藏者要不断提高对文物的鉴赏能力,并且要学习传统文化知识,不能急功近利。故而“自从有了古玩这一行,就每天都上演着有关真真假假的故事。”
但是我要提醒的是,要注意一点:“园地不是古玩城”.
如果我未记错的话,“园地交流规章”是这样规定的: (以下为直接引用)
2 .所有的信息必须保证真实,物品应为真品,如果发现有意发布伪品的,将不做通知即刻删除。
3 .信息必须标明数量、价格(特殊情况,如泉品难以定性等因素除外)、联系方法等,必须有该交流物品的清晰图片和相关数据(直径、厚度)如果有缺损、穿洞、裂纹等也要说明。
12. 所有交流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向境外出售,非内地泉友只可以在这里出让钱币和杂件,不能跟帖竟价或购入。
本规章从2006年4月21日零时起生效。
综上,按兄的观点,哪怕发布赝品贴,也是无所谓的,因为这是“古玩行的老传统”,而且不用讲究三包的. "只有买方与卖方的协议价,标价实在是为了成交方便",我不赞同你的观点,议价是应该的,但标价与否,此种行为绝对是个原则性的问题,应严格按“园地交流规章”第3点执行,规章制度是用来遵守的,而不是用来违背与抗拒的,同时,此种行为也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个人素质.
已有几十位西关古玩商已自行发起制定了《西关古玩城行业自律公约》。该《公约》可以看作是古玩行业对一些古老行规的自行修改。最核心的方内容就是引进“诚信机制”,它要求古玩商明白、真实地在商品上标注古董、艺术品、赝品或者仿制品等身份,亮出真底牌。其目的一是保证消费者利益,尤其是吸引有实力的外行文物贵族;另一方面,古董是很特殊的商品,一般人难辨真假,文博系统的专家又不能以其官方头衔从事民间商业鉴定活动,在国家没有力量打假的情况下,实现行业自律。“1,凡在商会会员店内售出的古玩艺术品,一周内,如无损坏,均可九折退还或等价换货;2,十五天内经西关古玩商会技术鉴定组确认为赝品的,可以全额退款;3,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虽然目前我国对古玩交易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但它作为民事行为中的一种,《民法通则》、《合同法》很多原则和条款同样可以规范它。在这一点上,这个行业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它照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要知道,园地里有不少泉友,其自身还处于一个探索学习的过程之中,不少人并未达到一定的鉴赏级别. 鉴赏能力还在慢慢提升之中。不标价或发个天价贴,如果对方水平不高,鉴赏能力不强,又是新手,一旦超高价购买后,那对这类人本身也是一种损害。(也许你又会说,这就是古玩行的老传统,买低算捡漏,买高你自受。)
我很是赞同"东北云雀"的观点:“支持标价,反对天价”
我也认可"灯塔洪玮"的观点:“最讨厌发出售帖不标价的!”
我也十分赞同"wellday "以下的观点:一是认真把关会员制度,杜绝至少减少诈骗;二是严惩出售伪品次品并拒绝退货的;三是搞好网络平台建设,让我们能够舒心愉快的交流。
“投机暴利那是人家的自由”,我想,如果园地出现了这样的“投机暴利”之人才,那他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泉友,应给他配以jian shang之名号,这种人来园地不是为了学习与交流,且玷污了园地的纯洁性.我想这样的“人才”,园地多数泉友也是鄙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