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卖方物品与图不符,品相缺陷等原因,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但卖方多次或有意造成这些问题,将会停止其交流权限。(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10日,如通过园地鉴定或园地指定人员的鉴定是伪品时,退换时间可延长到三个月,但买方应承担10%损失费(含邮递等费用)。超过三个月的退换,我们鼓励有能力的泉友这样做,这对评定信誉是有帮助的;
这二条对买方不公平, 因为如果卖方有意或无意隐瞒泉品状况, 只要买方没发现超过10天,卖方就最起码可以得到10%的损失赔偿, 就算早发现了,还有承担费用,为什么买方需要为卖方承担他们有意或无意的过失的费用??? 东西在卖方手里,他们在卖时应该给买方提供真实泉品情况, 不然有些人卖东西只要图上看不出来就不说明情况,抱着一个看出来了最多就退回,反正对方也得掏费用. 园地作为一个交流的平台,应该给交流双方提供一个公平的交易规则.
以下是引用roger在2006-4-20 15:32:55的发言:
要100%的公平,是有难度的,藏品不是普通商品,我们对卖家的要求远远高出市场对他们的要求,饭只能一口口吃,也许以后会更完美些。
虽说是这样,但很明显天秤向卖方倾斜, 为何不能是如卖方不说明有补破裂补买方发现要承担所有的费用呢?毕竟卖的是比买的清楚啊,因为东西在他们手里,他们应该知道东西有没有毛病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0 18:33:5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