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帕坦代铸币 1715年狮子银币。
西藏和尼泊尔的银钱交易由来已久,十六世纪中期,尼泊尔加德满都河谷的三个尼瓦尔土邦(巴德冈、加德满都、帕坦王国)铸造的钱币流通西藏,由此开始了持续两百余年的流通过程。
从时间上来讲,分成2个阶段。
1:代铸币阶段(1640-1791)。为更好的适应西藏对尼泊尔银钱的要求,尼泊尔于1640年实行了货币改革,将每枚10克左右的旧钱改铸为重约5.5克的一茂哈(mohar)新钱,合库平1.5钱。它适应了西藏地区使用的衡制,交换时更加方便。西藏地方政府由于银币紧缺甚至要求尼泊尔沙阿王朝(1769年统一尼泊尔)代为铸币,这些钱币流通全藏,成为西藏地区官方流通货币,史称代铸币。
2:尼泊尔钱币在西藏流通阶段(1792-1914)。1792年中尼战争爆发,清政府最终获得胜利。自此西藏建立钱法,设置宝藏局,官方铸造“宝藏”银币。新币制的实行,维护了国家尊严,但是尼泊尔银币在藏已经行用200多年,根本不可能禁绝。藏民用银主要看成色,初期宝藏币成色好,藏民乐用,一度使“廓尔克银钱,不消自禁”。但随着清朝国力的衰退,铸银渐少,而尼泊尔银币因成色稳定重新在藏区广为流通。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民国三年起大量铸造银元(大头),并于1914年逐渐流入藏区,成为主要流通货币,自此尼泊尔钱币走完了其在西藏地区的流通使命。
本枚银币为一茂哈(mohar)面值,铸造于NS 835 (1715 AD),为帕坦王国为西藏铸造的银币,银币正面为雪山狮子,以示与尼泊尔流通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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