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托古改制,严重违反社会发展规律,新莽政权只存在了十几年的时间,却进行了达四次之多的货币改革。
第一次:居摄二年(公元7年),铸大泉五十,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与西汉五铢共四品并行。
第二次:始建国初期,“莽即真”,因忌讳“卯金刀”,罢汉五铢、契刀、金错刀。又铸小泉直一,以五十枚兑大泉五十一枚。
第三次:行宝货制,即所谓的“五物”(金银铜龟贝)、“六名”(钱货六品、金货一品、银货二品、龟货四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其中钱货六品指小泉直一,幺泉一十,幼泉二十,中泉三十,壮泉四十,大泉五十;布货十品指,小布一百,幺布二百,幼布三右,序布四百,差布五百,中布六百,壮布七百,第布八百,次布九百,大布黄千。而且这些里面仅有大泉五十,小泉直一,大布黄千在当时能够勉强流通,其他都未发行,或发行很少。
第四次:王莽天凤元年(公元14年),废大小泉,铸货布,货泉。货布为先秦布币形制(是王莽复古的实物例证),重二十五铢,当货泉二十五枚,并准大泉五十与小泉直一一当一同时流通。
另,王莽还铸布泉,史料无考。
王莽后期,钱法大坏。其所铸货泉,大小轻重不一,版式繁多,且多有合背,合面,和复式钱,有时候不同版式的钱范也互相混用,极为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