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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盟者参加本区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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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线 三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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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2004-12-21 00:34:00

    范小兄,此举立甚佳,但请三思,不宜冒然进行,应该还有更好的方法o一、纲路世界是个弗远弗界的科技,不能行倒退措施,自我封闭。二、网名的设计是造成纲路活跃的主要因素,否则大家都用真名好了,这有违原先软体之        设计。三,网上出示原名、地址等这有违个人“隐私权”,是和世界公民一员背道而行。四,全世界各地大小“拍卖”都没有要人出示真实姓名、地址的。五、出示私人住址,会让歹徒有机可乘,大家莫因小而失大。

    离线 三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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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表于2004-12-21 00:50:00

    我举个夲人最近不愉快的例子给大家看看:本人上帖购泉己多时,和无数泉友交流都是“款到寄泉”“泉品寄中国境内各县市”大家银货两讫,各取所需,各得其乐,也没啥纠纷。但是这两三个月来有个自称“版主”的人(大家知名不具了)三番两次要夲人出示真实姓名、地址.........等等,否则要删帖....等等恐吓字眼,不予理会,却纠缠再三,你说若大家提出真实姓名、地址,我想半夜会有人到你家放火烧屋了。也有人因利益分赃不平,挟公器报私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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