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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高一尺: 我记得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属于善意取得, 不应该被追缴。
不适用善意取得,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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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是文物,不是普通商品,公安首先把东西拿走那是肯定的,估计再善意也不会留下;理论上讲可以追偿,实际上把损失追回来的可能性极低
当初的公司还在不在?有没有赔偿能力?愿不愿意赔偿?要不回来再耗上几年时间,更亏
赃物、出吐的、记录在册的登记文勿,那是绝对不能碰的
国家 博物馆的、博物院的、单位的、学校的、地面的、山体的、海岛的等等文 勿每一个都已经三维拍照登记在册,而且中国是世界文 勿保护缔约国,以后这些东西即使被偷了也卖不了,有人如果买上一旦被发现即刻收缴拿走
国家曾经有一段时间要登记个人手上的文勿,后来没有消息了,估计是考虑到为时尚早,以后还会实行的,估计以后只有登记过的才能合法流通,当然如果铜钱实行这样的政策难度较大,也许会先定级登记拍照再圈定流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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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跟拍卖单位拍卖前的约定向拍卖单位进行索赔。如果没有约定,跟拍卖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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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真说不好 只能 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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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坑泉: 道高一尺: 我记得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属于善意取得, 不应该被追缴。 馆藏失窃文物不是房子~~,再善意取得也不行~~,必须追缴勿论~,拭目以待。
并不是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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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坑泉: 道高一尺: 并不是追缴 如果不捐赠试试~~,法律是有“人情味”的~,不要不识抬举~~~,拭目以待。
真能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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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说了破财免灾。你怎么就不听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