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基本赞同 季冬 的意见:坚决保障限期内无条件退货。对于知假售假,或屡次(无意)售假者以处分。所发生费用的分担, 季冬 说的也很清楚。只是泉品品质的认定,我看还有待讨论:首先,鉴定委员会虽说以匿名方式提意见、做结论,但若承担提供纠纷依据的责任,还是不妥;其次,鉴定委员会也只是从图片上看,所以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受到一定影响。
对于网上交流,各区斑竹担负着鉴别真伪的第一道关,对于图片上就假的,当然删除或转移。但当面对一些摸棱两可的东西,还是以售方泉友的“上手”,和成信为第一,就放过了,从某种角度,也给了更多泉友上手识别的机会。对于发现可疑品,也希望大家给所在斑竹发短信通知。大家共同净化园地。
对于本帖那位“不知名”的泉友,首先我想他是不知道泉是有问题的,其次他不够了解园地的规则。大家还是给多些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