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rts:
这里只针对“资斧”和“训诂”进行解释,其余的有时间换楼再说。
我发现兄似乎不知道什么是“训诂”,如有兴趣的,请看我下面的话:
先说“资斧”,“资斧”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作“利斧”讲。除了《易》,《汉书》和《后汉书》中也有许多例子,用“利斧”作解,文义很顺畅。这里还涉及《汉书》用词的问题,不多说,感兴趣的话系统自学一下。王弼比程颐要早很多年,他所处的语言环境自然比程颐更接近原书产生的年代,可信度...
兄不能说王颐为三国人,因为比宋人程颐早,所以其说的可信度就高,所以就正确。那么战国时期解释《易》的《易传》比王弼更早。其中的《象》是这样解释本爻:“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这句话的意思明明白白就是:“长期居于异乡”,只是属于宾客而不是主人。“尽管得到了钱财之助,利斧之防”,但仍然客居他乡,故此时心中仍不畅快。这样的解释很顺畅,与后来三国虞翻的解释相一致,都是讲“其位未至”后即使的到“资斧”心里也不痛快的意思。这个解释完全和王弼解释的披荆斩棘没关系啊。况且王弼也只解释了“斧”字,而未解释“资”字。
《周易集解卷十一》把这几个文献解释都列举了: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虞翻曰:巽为处。四焚弃,恶人失位远应。故“旅于处”,言无所从也。离为资斧,故“得其资斧”。三动,四坎为心,其位未至,故“我心不快”也。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王弼曰:斧,所以斫除荆棘,以安其舍者也。虽处上体之下,不先于物;然而不得其位,不获平坦之地者也。客子所处不得其次,而得其资斧之地,故其“心不快”。
案:九四失位,而居艮上。艮为山。山非平坦之地也。四体兑巽。巽为木,兑为金,木贯于金,即资斧斫除荆棘之象者也。
这里虞翻比王弼还大了62岁呢:)
另外前面已经从字形解释了“资”不仅与斧有关,还和贝有关。所以,“资”不仅仅是“斧”而且还是代表了“财”。而若仅仅为形容词“利”的意思,那么,为什么其写法和“贝”有关系呢?直接用“利斧”或者“斧”不就完了?为什么要加个“资”字?要知道篆书的使用要远远早于王弼的时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