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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苏州孙以江(网名:匀匀)涉嫌欺诈报案说明续

    一键送评园地评级,为您保驾护航
    离线 tblmon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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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楼 发表于2007-10-23 20:33:00

    以下是引用hawk在2007-10-22 23:34:00的发言:也曾经听过办案经费的说法,一直以为是国家财政拨款,而自己又是纳税人,结果(现在看到有人引经据典就笑)。。。。。。结论是骗子对社会的认识程度,比起各位来都要深刻。记得有人说过,人是教不会的,说一千遍也没用。只有真正吃了苦头才能记住,就象学骑车和游泳,不摔足够的跟头喝足够的水是学不会的。从某种意义上讲,骗子给我上了一课。终于知道“锅是铁打的”。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在现实中自我教育,共同提高。说个真实的故事,我一个朋友家开厂的,去年被偷了500公斤铜,竟然没有报案,一问回答说“报了也没用,他们来了还得给他们2条烟以及其它招待,案子基本破不了,即使破了也挽不回损失,算了还能省点招待费”。现在大家都对公安同志不是太信任啊!

    信誉好(2012-10-22提升)

    离线 lo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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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楼 发表于2007-10-23 20:36:00

    报公安处理?估计我们这没几个人能等到有结果的那天了!除非我们这些泉友中有个把能力通天的人随便用点手段,那结果就很快了!!我很相信中间有这样的朋友,希望他们能出手。

    离线 美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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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楼 发表于2007-10-23 20:37:00

    首先,从数额来讲,此案犯罪嫌疑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连续犯,即短时间内连续作案。计算数额时应该将全部数额累计计算,这也是版主希望大家不管数额多少,尽可能全部报案的原因。当然,报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以书面、口头的形式,如果您离犯罪地公安机关较远,那么可以采用邮寄书信的方式,但署名要有手印和亲笔签名,也可以把控告信邮寄到园地,由园地转交当地公安机关;其次,诈骗罪属于我国刑法中侵犯财产罪一章中的罪名,侵犯财产罪所有罪名均属于目的犯,即必须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这一目的,现在并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辩解由于其它特殊事情没有上网,没有时间还款为由,然后如数退还赃款或发出货物,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够成诈骗罪。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如果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将不计算诈骗数额,因此,当前来讲,犯罪嫌疑人还有很多可以狡辩和推托罪责的机会,如何确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需要大家现在固定保全证据:如给您发的短信、回帖等等。最后,要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还需要固定相关证据,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没有这些实物,图片全部转载他人物品等等,这样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这一非法手段。总之,一个案件,不是像我们想象那样,听完后马上就可以审判他,其程序要经过法定的审核,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查证属实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然后再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直至开庭审判,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诸多环节,都需要固定证据,不要责怪法定程序的繁琐,而要从现在起,每一位被害人均应承担起保全证据的责任,最后由园地负责人及时与侦查机关联系配合,相信案件会圆满解决的。

    离线 美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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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楼 发表于2007-10-23 20:41:00

    信誉:较好等级:正式会员文章:1771积分:2516注册:2002年7月3日我当时看到信誉:较好才给他汇款的

    离线 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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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楼 发表于2007-10-23 20:43:00

    建议园地采取强制的"安全支付"交易不管是什么信誉,一律都采用安全支付交易

    离线 成熟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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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楼 发表于2007-10-23 21:00:00

    以下是引用黑土洼在2007-10-23 10:14:00的发言:你可不可以联系几位苏州的泉友去那个地址走一趟,看看是不是有这个“孙子”在那里居住过,什么时候跑的?会不会是假身份证?????我自己去看看,我是山东人,打架也不怕他!一对一能搞定。问好告诉大家兄弟不愧为山东好汉,但那畜生不是人,你可要见机行事啊!

    离线 大泽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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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楼 发表于2007-10-23 21:04:00

    打击骗子!

    离线 美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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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楼 发表于2007-10-23 21:20:00

    这是一个信誉:较好信誉:较好等级:正式会员2002年的老会员,他把园地搅的不得安宁,就一个个人拍卖,我们不知道将来还会有类似问题发生.

    离线 小泉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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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楼 发表于2007-10-23 21:40:00

    以下是引用yangchao0133在2007-10-22 23:33:00的发言:如果公安部门最终没有结果,万不得已干脆管理层组织各地的泉友们结队,一个一个的园地骗子列出黑名单,挨个找上门去,退款私了得了......反正不论如何,绝对不能放过骗子!实在没办法的话,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各地的泉友成立一个类似讨债队的组织,由园地来任命各地的小队长,来直接负责园地泉友在当地的纠纷债务,这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全国形成一个连锁网点,我想,这样骗子就无处藏身了。

    离线 小泉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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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楼 发表于2007-10-23 21:49:00

      看到园地这样的“报案说明续”,我的心有点凉到半截了,这事解决起来有难度呀!  另处,园地为何不能把我们受害者的材料收集统一起来,代表大家去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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