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风筝在2004-12-22 16:14:41的发言:
大哥这样我觉得太无情了,其实网上和市场相比只是换种方式交易,他的交流数目是不小,可真是出来投诉的受害者又有几个呢,而且有些已按对方要求退回,何必要判他个重刑呢,比起那些骗子还是可爱些,大家也给他一个机会吧。
呵呵!我给小妹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未婚女孩参加工作几年了是某银行的出纳!工作之便,共贪污了10万元,一分没花,全存其他银行!某一天东窗事发,被抓.她立马还了10万元,以为就很快可以回家了!但等待她的确是15年的铁窗生涯!不懂法可悲!但我觉得更可怜!
你说说!那女孩该同情吗?为什么不给她机会呢?
4个字: 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