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博已经成为一个垄断一方的豪强,堪比大清国……在其源泉总局治下还分为陕局、沪局、苏局、武局、川局……呵呵,琳琅满目,好大的阵仗……威仪四方。
局面虽大,但是鱼龙混杂。据网络显示,管理流弊,贪腐滋生,宵小隐含,搜刮愚弄等劣迹不时爆发……其收费是国内之冠,公信却掉落满地……相信量变必定会引起质变。
回到本帖主题,楼主的对错是基于公博对错的基础上的……公博是因,楼主是果,楼主索赔是应该的。
依我看来,还可以由泉友抱团提起“公益诉讼”,相信会有律所情愿介入的。公博不痛,我等依然是待宰羔羊……公博在本帖暴露出的问题只是九牛一毛,尚未公诸于世“假冒伪劣”甚至于千万价值!
以此看来,楼主实在是公德之举也!